广东大鹏LNG(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是国家试点工程,广东省重点工程。该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约290 亿元人民币,包括十四个独立而又相互关联的项目,其中的接收站项目是该工程的核心,是国家十大试点重点工程之一,是我国利用国外天然气的第一个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
广东顺业石油化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依据设备监理合同,进行了该接收站低温液化天然气罐(容积16 万立方米,3 台)和可靠性项目(2 台高压泵,2 台ORV,2 台海水泵和一台SCV)建造、安装、调试阶段设备监理及其它维修改造完善项目的设备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理合同对施工过程进行了严格监理,履行了对本工程的设备监理工作,并协助建设单位督促EPC 承包商及施工分包单位履行了承包合同,工程按时按质通过竣工验收并顺利投产商业运营,项目设备监理部专业、规范、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公正、科学、求实、廉洁的“工程师”精神,多次得到业主单位广东大鹏LNG 有限公司书面表扬及物资奖励,并获得了丰厚的监理费报酬。该项目投产后,每年向粤港地区稳定供应370 万吨LNG,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实施本项目的监理过程中,项目设备监理部精心制定了该项目中设备建造、安装及调试的监理计划和监理细则,及时制订并适时发布的设备监理工作基本程序及工作制度;督促本项目的 EPC 总承包商及其施工分包单位现场项目部建立了完整质量保证体系,各岗位人员均有相应资格;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主要施工设备在进场前均向设备监理部提供了相关质量证明资料报,并经设备监理部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场,设备到场后,设备监理部对实物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过程所使用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前,设备监理部对相关质量证明进行资料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场,当原材料进场时,对实物进行检查,并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见证送检工作,取得合格报告后方可投入使用,保证了本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均符合要求;设备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在本工程各项工作开始前编制施工方案、工作质量检查控制计划、工作安全风险分析,报EPC 总承包商审查通过后再报设备监理部及建设单位审查,经专业设备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专业设备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了巡视、旁站、抽查、检查等工作,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要求;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的环境、天气等情况,合理调整和安排施工计划,本工程在台风期、雨期的施工,施工单位根据天气等情况,则采用相应措施减少环境了对施工的影响;在项目现场通过旁站、巡查、平行检查等措施,跟踪检查施工单位落实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工作质量检查控制计划、工作安全风险分析的落实情况,对出现的不符合项及时督促整改、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要求施工单位配备专职安全员,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在施工过程中要求专职安全员到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求专职施工单位安全员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依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等及时督促并组织了该项目资料的编制,圆满完成该项目监理任务。